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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和《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的通知

 

集团各党支部,各公司(部门):

    为加强集团党风廉洁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集团党委决定继续组织干部、员工分别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和《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两书”的范围和对象: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及所属部门助理级以上干部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以集团干部聘任文件为准);其他员工签订《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和保洁部的一般员工可不签订)。

    二、《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一式两份,报集团纪委备案一份,保证人或承诺人自存一份。

    三、集团各党支部按照附件名单认真组织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做到不遗漏一人,于215日前报集团纪委(联系电话:85820690)。

    四、本次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后,签订者在职务、岗位无变动的情况下,不再每年重复签订,持续践行本次签订的《保证书》或《承诺书》。

    五、各公司(部门)和各党支部要将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作为落实《党风廉洁责任状》和执行集团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加强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廉政承诺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签订《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员工廉洁自律承诺书》是增强干部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强化集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制度,其出发点是关心干部员工、提醒教育干部员工、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所签署“两书”的干部员工对此要有正确认识,切实把“两书”的内容与规范日常工作和职责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对照要求,严格践行。

    特此通知。

 

 

                        中共同科投资集团委员会

                              20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