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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夫:党员干部须知须行“十要十不要”

 

来源:学习时报

  

    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一定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认识的最深处树立起不想腐的自醒自励自觉,在具体实践中牢记和践行“十要十不要”,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切实肩负起新时代的伟大历史使命。

  一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要把学习当成思想包袱。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把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等等。从理论上、思想上完善自己、丰富自己,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增强政治定力、思想定力、理论定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意识,不要有一时松懈一刻停歇的想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决不能有歇歇脚、喘口气、一阵风的错误想法。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坚持思想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丝毫不能间断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不要忽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首先要严格约束自己,模范遵守党规党纪,以上率下、身体力行,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并在各种风浪险滩面前,主动接受考验,也经得起考验。

  四要时刻把党规党纪悬在自己的头上,不要把制度规定当成只是监督别人而与己无关的事情。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和导火索意识,凡是党规党纪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令禁止的,坚决贯彻执行;即便没有明确规定的,也要慎思、慎言、慎行、慎为,决不能走一步看一步、“蹚着水过河”。

  五要把自己装进监督笼子里,不要把“八小时之外”当成“真空”和“盲区”。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里,就是把自己装进监督的笼子里。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力,更有责任和义务,承担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作为社会关注的人物,会时时处处受到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不仅仅在“八小时之内”,在“八小时之外”也同样如此。

  六要对党规党纪有敬畏之心,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有敬畏才能有遵循,任何侥幸思想都是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违纪犯罪的前提。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千万不能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小病不是病”的想法,更不能有隐身于党规党纪之外的念头。若伸手,必被捉;如露头,必被打。凡是以身试纪者,都不会有好的下场。

  七要经常性地清理“朋友圈”和“亲友圈”,不要轻易让自己受到围猎。手中有权,容易成为围猎对象,权力越大,受到围猎的风险就越大,一旦意识稍有麻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就很容易成为别人的“猎物”而难以自拔。什么样的朋友可以交往、什么样的不能交往;什么事情可办、什么事情不可办,一定要明辨。要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围猎,更要防止被“温水煮青蛙”而浑然不知。

  八要形成和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不要被消极堕落的生活方式侵蚀。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清醒地认识到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能为,心存戒律、明镜高照。要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如阅读、绘画、书法、音乐、运动等,以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惯取代低迷奢侈的生活嗜好。

  九要使“正衣冠、照镜子、洗洗脸”成为常态,不要有时严时松的思想。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做谦谦君子,即品行端正、言语有据、态度谦和、温文尔雅。如何做到,即每日三省吾身,时刻提醒自己、总结自己、剖析自己,每天做了哪些事情,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可以每天一小结、每周一中结、每月一大结,贵在坚持。

  十要时刻注意细节,不要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入手、从眼前入手,就是要加强自我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加强自我防范,以防为主,警钟长鸣,让预防成为常态和习惯。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副局级纪律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