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2014年11月20日下午,集团党委副书记葛沛龙同志在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集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出席会议。
会议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深入解读,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决定》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五大体系建设和六项重大任务,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宗喜,党委委员,党办主任黄业甫作了重点发言。
集团党委张名丽同志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新起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政治保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就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张名丽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要学深、学透、学好;二是集团各党支部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三是要将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要依法治企、依法管企,为集团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会议还表决同意增补苗健同志为集团党委委员。(集团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