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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一)党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或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召开的次数。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党支部贯彻、落实上级的任务措施等;

2.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由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会议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2.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等;

4.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研究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发展党员及其他工作。

(四)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五)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决定重要问题时,必须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党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党支部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

(六)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党支部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文化知识、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基本措施。

3.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议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7.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

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党课主要内容: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委中心工作、集团中心工作,结合本年的党员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邓小平理论教育及形势教育等。要认真编好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每次党课根据各年工作情况适当安排。

党委每年对基层单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中共同科投资集团委员会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