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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双百双千”领学计划的通知

 

 (2017年7月27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1724号),在全省组织实施“双百双千”领学计划。

一、主要内容

按照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教育成效显著、党员群众认可的要求,全省选树100个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00个省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市县两级联动选树1000个左右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000个左右党员教育实境课堂,为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可学易学的现实样本,为广大党员接受教育提供生动鲜活的身边课堂。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是由党建工作经验丰富、学习教育成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支部书记领衔打造的工作模式,是优秀基层支部书记输出工作经验、提供方法指导的孵化器。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是拥有特色教学资源、灵活学习形式、能够直观生动开展党内教育的典型场所,为广大党员强化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提供学思践悟的阵地。

二、具体条件

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应是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典型示范意义突出、得到广泛认可的支部或教学点,由省委组织部授牌认定。相关支部书记或所在支部、教学点获得省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或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的优先考虑。

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定的具体条件为:(1)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强、开展党务工作能力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学在前、做在先,紧贴基层实际创造性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绩显著。(2)工作机制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载体实、形式活、效果好,组织生活吸引力强,形成典型工作方法和特色工作品牌。(3)作用发挥好,支部党员宗旨意识强,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4)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群众满意度高。

省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评定的具体条件为:(1)有独特教学资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可观性强。(2)现场教学新颖鲜活,互动性强,党员喜闻乐见,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力求形式多样,包括革命历史旧址、红色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点、党员志愿活动阵地、党性教育实景呈现等各类体验式教学点。

市、县两级的具体条件,可参照上述条件制定。

三、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基层党委申报。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每个设区市各报送10个左右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0个左右省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点,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各报送5个,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3,每份申报材料一并报送5张电子照片),于83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

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调研等方式,组织集中评选,择优确定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各100个,统一授牌并投入使用。

市县两级选树工作,由市、县组织部门和相关工委自行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参照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统筹分配,于201712月底前完成授牌并投入使用。

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依托各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组织各领域党支部书记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党内教育活动,推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党组织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真正使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学实做、落地见效。

联系人:李湘龙;联系方式:025-83393805;材料报送邮箱:jszzbzzsc@163.com

附件:

1.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数量分配表

     2.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表

     3.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表

 

 

     附件1: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数量分配表

 

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数量

市县两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员教育实境课堂评定指导数量

南京市

10

90

苏州市

10

90

无锡市

10

80

常州市

10

60

镇江市

10

60

扬州市

10

60

泰州市

10

60

南通市

10

80

盐城市

10

80

淮安市

10

60

宿迁市

10

60

徐州市

10

80

连云港市

10

60

省委省级

机关工委

5

30

省委教育工委

5

35

省国资委党委

5

15

省有关单位

5

0

 

150

1000

                    注:1.按照各地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数分配指导数量。

                         2.市县两级数量为指导数量,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

                         3.市县两级数量为市级、县级两级的总数,各地各单位自行统筹确定

                         市级、县级数量分配。


 

    附件2: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2017   

申报点名称

 

具体地址

 

 

 

      

(可附页)

 

 

 


    附件3: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2017   

申报点名称

 

具体地址

 

 

 

 

 

 

 

 

 

 

      

(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