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双百双千”领学计划的通知
(2017年7月27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17〕24号),在全省组织实施“双百双千”领学计划。
一、主要内容
按照时代特色鲜明、示范作用突出、教育成效显著、党员群众认可的要求,全省选树100个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00个省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市县两级联动选树1000个左右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000个左右党员教育实境课堂,为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可学易学的现实样本,为广大党员接受教育提供生动鲜活的身边课堂。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是由党建工作经验丰富、学习教育成效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支部书记领衔打造的工作模式,是优秀基层支部书记输出工作经验、提供方法指导的孵化器。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是拥有特色教学资源、灵活学习形式、能够直观生动开展党内教育的典型场所,为广大党员强化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提供学思践悟的阵地。
二、具体条件
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应是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典型示范意义突出、得到广泛认可的支部或教学点,由省委组织部授牌认定。相关支部书记或所在支部、教学点获得省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或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的优先考虑。
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评定的具体条件为:(1)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强、开展党务工作能力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学在前、做在先,紧贴基层实际创造性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绩显著。(2)工作机制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载体实、形式活、效果好,组织生活吸引力强,形成典型工作方法和特色工作品牌。(3)作用发挥好,支部党员宗旨意识强,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4)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群众满意度高。
省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评定的具体条件为:(1)有独特教学资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可观性强。(2)现场教学新颖鲜活,互动性强,党员喜闻乐见,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力求形式多样,包括革命历史旧址、红色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点、党员志愿活动阵地、党性教育实景呈现等各类体验式教学点。
市、县两级的具体条件,可参照上述条件制定。
三、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基层党委申报。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每个设区市各报送10个左右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10个左右省级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点,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各报送5个,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3,每份申报材料一并报送5张电子照片),于8月30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
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通过现场察看、实地调研等方式,组织集中评选,择优确定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各100个,统一授牌并投入使用。
市县两级选树工作,由市、县组织部门和相关工委自行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参照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统筹分配,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授牌并投入使用。
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力抓手,依托各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组织各领域党支部书记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党内教育活动,推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党组织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真正使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学实做、落地见效。
联系人:李湘龙;联系方式:025-83393805;材料报送邮箱:jszzbzzsc@163.com。
附件:
1.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数量分配表
2.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表
3.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表
附件1: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和党员教育实境课堂数量分配表
单 位 |
省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数量 |
市县两级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党员教育实境课堂评定指导数量 |
南京市 |
10 |
90 |
苏州市 |
10 |
90 |
无锡市 |
10 |
80 |
常州市 |
10 |
60 |
镇江市 |
10 |
60 |
扬州市 |
10 |
60 |
泰州市 |
10 |
60 |
南通市 |
10 |
80 |
盐城市 |
10 |
80 |
淮安市 |
10 |
60 |
宿迁市 |
10 |
60 |
徐州市 |
10 |
80 |
连云港市 |
10 |
60 |
省委省级 机关工委 |
5 |
30 |
省委教育工委 |
5 |
35 |
省国资委党委 |
5 |
15 |
省有关单位 |
5 |
0 |
合 计 |
150 |
1000 |
注:1.按照各地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数分配指导数量。
2.市县两级数量为指导数量,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
3.市县两级数量为市级、县级两级的总数,各地各单位自行统筹确定
市级、县级数量分配。
附件2:
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申报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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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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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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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获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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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介 绍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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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申报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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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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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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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获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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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介 绍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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