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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

 

1.群众举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或者其他纪检机关转交办等形式收到举报材料。

2.受理流转:根据信访举报内容,确定受理,或者转交办其他有处理权限的党组织、纪检机关、职能部门。

3.调查处理:受理单位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受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